道教对《庄子》“德”论的接受与发展

作者

  • 宋耿亚冉 中央民族大学

关键词:

庄子, 道教, 德

摘要

《庄子》哲学中“德”的核心理论,及其在道教思想史上所经历的复杂接受、批判与创造性转化过程,值得深入探讨与系统考察。《庄子》的“德”论,以其“物得以生谓之德”为基石,构建了一个贯通形而上与形而下、涵盖“物德论”与“人德论”的完整体系,其精髓在于对自然本真(“天真之德”)的推崇与对人为规范(“欺德”)的激烈批判。然而,当这一极具超越性与批判性的思想体系被纳入道教的宗教建构与修行实践时,其并非简单的尊奉与继承。庄子“德”论以“物得以生谓之德”为本体根基,含“物德论”、“全德之人”与“欺德”批判三层次。关于此点,道教对之继承并继续发展,其发展大致展现为三个阶段:葛洪为维护神仙信仰与入世秩序,将庄子所批判的世俗伦理重构为修仙必践之“德行”;成玄英以重玄“即寂即应”之法,将儒家伦理从“欺德”转化为无心运用的“方便法门”,实现全德与欺德的对立圆融;宋元明清内丹学与民间道教进一步将“德”融入性命修持与世俗践履,使“保真守德”转化为“积德成仙”、“无心践德”。道教始终以庄子“德”论为形上根基,同时为其注入宗教性、实践性与世俗性,使思辨哲学落地为兼具超越维度与入世关怀的信仰实践体系。

作者简介

宋耿亚冉, 中央民族大学

宋耿亚冉,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Email:279122511@qq.com。

已出版

2026-07-31

引用方式

宋耿. (2026). 道教对《庄子》“德”论的接受与发展. 人文社科與技術(Humanities, Social Sciences & Technology), 1(4), 10. 取读于 从 https://mingdepress.com/index.php/hsst/article/view/54